怎么查询丈夫有没有欠钱(怎么查询自己有没有欠钱)
如何查询丈夫债务情况
当事人要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可以通过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查看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政府部门披露的债务人财产信等方式,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怎么证明丈夫欠债没有用于家庭
证明丈夫欠债没有用于家庭方法如下: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样的情况比较少,因为一般情况下夫妻间财产、债务约定是秘密的,第三人无法得知,而在该类型纠纷中,夫或妻必须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进行举证;
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如在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4、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即使夫妻一方将债务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但从未用于家庭生活的支出,也可以证明其为个人债务。因为货币是种类物,不是特定物,所以无法证明这张钱用于什么地方,那张钱用于什么地方,所以举证也是有难度的。实践中主要看借款和婚后生活的关联性及合理性;
5、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因其性质和法律特征的特殊性、专属性,故不需夫妻约定由侵权人个人履行,也应推定为其个人债务;
6、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而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的,该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及时集成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就履行该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进行重新协议而变成新的债务,该债务亦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7、夫妻一方因违犯刑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违背社会公德而依法承担或资源承担的金钱支付义务,或由该义务延续、变更、更新而形成的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欠债讨回方式:
1、谈判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协商分期还款。这种方法比较方便,但是没有强制执行证;
2、诉讼方式: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起诉书、借据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未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种方法有执行力的保证,但需要很长时间;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索要欠款。这种方法成本低,但容易失效,然后转入诉讼。
综上所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不得就一方婚前个人债务而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怎么证明丈夫欠款我不知情
如果债权人主张该笔债务系债务人的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举证证明这一事实,也即举证责任在于债权人而非债务人。妻子可以反驳,提出对这笔欠款不知情,对此妻子一方无需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分析】
丈夫欠款后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妻子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一、丈夫借钱妻子并不知情,且也不知晓之后钱的去向。二、如果妻子能够举证借钱是用于赌博(网上),那么赌博之债你无须承担偿还责任。三、举证证明借款并非用于共同生活,提供家庭经济收入支出的详细说明,以证明并非因借款而有所变化,以及由谁管理存款等情况。妻子应该马上上诉,但不要错过了十五天的上诉期。并注意以下几点:一、妻子提供的证据都是对妻子有利的证据,但与案件的关联性即能否证明是妻子丈夫所为是否明确尚不得而知。妻子应该对这方面予以补强。要想翻案,证据至关重要。二、妻子丈夫不会眼看着你也来赔钱吧?他是系铃人,解铃还需要他。我的意思是必须妻子说服他勇于承担责任,不仅是要他承认是其个人所为个人债务,而且还需要他提供能够证明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 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前如何查询另一半有没有欠债?
找对了人婚姻就是一场浪漫的旅行,找错了人婚姻就是爱情的坟墓。女子孙丽(化名)在结婚的当晚被她的婆婆告知丈夫欠了20多万的债务,这笔钱是用于给丈夫的父亲治病,钱都是从网络平台借贷而来,本息加在一起将近30万。
让人觉得欣慰的是,孙丽并没有因为丈夫的这笔债务悔婚。她用自己的积蓄以及银行的贷款帮助丈夫最终还清了贷款,这也让她长舒了一口气。后来两人有了孩子,可是本该幸福的生活却被另一个事情再次打破,原来孙丽发现丈夫对待感情不忠诚,并且她的丈夫竟然还提出了离婚。
一气之下,孙丽心灰意冷同意离婚,但是要求丈夫把之前自己还债的钱还给自己。不过在这之后,丈夫却失去了联系,目前事情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对此,网友们也是发表了意见,纷纷痛骂这个男人的狼心狗肺,对不起孙丽。同时也有网友提出问题,那就是“婚前该如何查询另一半有没有欠债”?
在结婚前是可以通过公开的法院执行网站上查询到对方的债务问题的,不过这有个前提就是已经被执行了。如果对方是通过个人或者是一些公司机构借款并且没有被执行那是无法查询到的。就比如上述事件,那是无法查询到对方背负的债务的。
不过,大家也不必因此感到担心。因为夫妻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并不属于共同债务,另一方并没有偿还的义务,在离婚的时候把债务关系分割清楚就好了。如果自己还是不放心,那么可以进行婚前财产鉴定,这样就可以彻底分割清楚债务问题了。
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如果一方婚前欠的债务和婚后夫妻的生活有着因果关系并且已经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之前的个人债务就转变成了夫妻的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管怎么说,结婚前还是应该对另一半有个细致的了解,这是对他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怎么证明丈夫欠款我不知情
1.举证证明该笔债务自己不知情,自己没有在相关债权文书上签字且事后也没有对该笔债务追认。此时,如果该笔债务确属丈夫隐瞒妻子所借的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一般不会让妻子承担还款责任。2.举证证明丈夫的该笔钱款用于其个人用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如果证明成功,也不会承担还款责任,从而达到自保的目的。3.举证证明属于丈夫的赌债等非法债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妻子自然不用替丈夫承担还款义务。预防性质的自保方法1.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婚内个人名下债务由个人承担。2.不在丈夫欠债的借款协议、欠条、借款担保书等债权文书上签字。只要做到了这两点,大部分的丈夫对外所欠的不可控的债务就不用妻子承担连带的还款责任,从而达到了自保的目的。房子,不管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一旦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法院也可能会强制执行婚前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一般法院不会强制拍卖。具体怎么执行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是第二种,要看你是否能提出相关证据证明你丈夫所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的共同生活。如果是第三种根本不用理会,法律不支持。总之,如果不想替丈夫还债,最关键的不是离婚和财产分割,而是想办法证明丈夫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