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遗赠如何做出表示(接受遗赠三种表示)
受遗赠人应通过什么方式表示接受遗赠
法律分析:受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如果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实践中可以通过向部分继承人作出口头表示、寄送接受遗赠的书面文件、通过公证的方式表示、实际占有遗产或提起诉讼等方式明确表示接受遗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赠如何表示接受
接受遗赠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明确接受。需要注意的是,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并不是在遗赠人死亡后做出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财产的人叫遗赠人,承受遗赠财产的人叫受遗赠人或遗赠受领人。
遗赠的法律特点有:
(一)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要将遗赠内容载入遗嘱,不需要遗赠受领人同意即可产生法律效力。但遗赠受领人可以拒绝接受,也可以放弃受遗赠。拒绝接受或者放弃后,该项被放弃的遗赠由其他继承人按比例分配。
(二)遗赠人只能是自然人,遗赠受领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作为遗赠受领人的自然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三)是死后法律行为。即遗赠人生前所为的遗赠行为只有到他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遗赠受领人才有权取得遗嘱中所指定的遗赠给他的遗产。
(四)是一种无偿法律行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受遗赠人应通过什么方式表示接受遗赠
法律分析:受赠人可以通过向部分继承人作出口头表示、寄送接受遗赠的书面文件、通过公证的方式表示、实际占有遗产或提起诉讼等方式明确表示接受遗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如何表示接受遗赠房产
受遗赠人如何表示接受遗赠如下:
接受遗赠的表示有:
1、向部分继承人作出接受遗赠的口头表示;
2、出示接受遗赠确认书等书面文件;
3、通过公证的方式表示;
4、实际占有房屋即可视为接受遗赠;
5、向法院提起诉讼。
接受遗赠的期限是多久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
3、受遗赠必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意思表示,受遗赠人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意思表示的视为放弃。
六十日的期限是从受遗赠人“知道”自己受遗赠开始计算。即不知遗嘱存在的,则不受时间限制。
遗赠生效的有效条件
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亡。
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在受遗赠人名下就表示已经接受,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遗赠财产的人叫遗赠人,承受遗赠财产的人叫受遗赠人或遗赠受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表示接受遗赠的方式
法律主观:
受遗赠人应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表示接受遗赠。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向部分继承人作出口头表示、或者寄送接受遗赠的书面文件等方式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