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可以折价转让吗(股权折价转让会计分录)
股东股权折价转让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的一种常见方式,那么股东股权折价转让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股权折价转让的会计分录
出让股权单位:
借:其他应收款——受让人
贷: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
投资收益(如果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
受让股权单位:
借: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股权面值)
营业外支出(折价购买,贷记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为获取另一企业的股权所进行的长期投资,通常为长期持有,不准备随时变现,投资企业作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与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不同,长期股权投资的首要目的并非为了获取的投资收益,而是为了强化与其他企业(如本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商或商品经销商等)的商业纽带,或者是为了影响,甚至控制其关联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财务政策。股权代表一种终极的所有权,体现所有者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投票表决的权利。通过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获得其他企业的股权,投资企业能参与被投资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从而影响、控制或迫使被投资企业采取有利于投资企业利益的经营方针和利润分配方案。同时,长期股权投资还是实现多元化经营,减少行业系统风险的一种有效途径。
什么是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股权转让可以折价转让吗
企业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转让是公司经营中常常产生的事儿,但如何给拟转让的股权标价,的确对许多股东而言是一个繁杂难题。那_企业经营状况不太好时,企业股权转让能够折价吗?
股权是能够折价转让的,并且在股权折价转让时,章程出资金额是不用改动的;
由于章程出资金额与股权折价转让_有必定的联络,仅有在提升或是降低出资金额的状况下才可以改动章程出资金额。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的股东中间能够互相转让其所有或是一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理应经别的股东半数以上允许。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宜以书面形式告知别的股东征询允许,别的股东自收到以书面形式告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回应的,视作允许转让。
别的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理应选购该转让的股权;不选购的,视作允许转让。
章程出资金额改动要历经提升注册资金或降低注册资金的程序流程,不然不可改动。因此企业股权转让,不管股权转让款高过注册资金或小于注册资金,都不可以造成章程抽出资金额的转变。
1、股权转让合同款与章程中的出资金额_有必定的联络
股权转让合同款与股权的使用价值相关,而股权使用价值与企业的资产总额、将来发展趋向等要素相关。章程中要求的出资金额有可能在企业发展全过程中所有亏本,也是有很有可能累积了远高于企业出资金额的财产。因此产生股权转让,与章程中的出资金额_有必定的联络。
2、改动章程中的出资金额仅有2个方式,即提升注册资金或降低注册资金
股权转让标价肯定不可以是双方老总一拍脑袋一挥手就达成一致的事儿,而必须技术专业的股权刑事辩护律师乃至是会计的充足调研,在融合各种各样参照要素均衡多方支配权和最好成本费基本上产生的一个确立标价,最后确保让股权转让买卖的双方都合情合理得到最公平公正的利益。
股权可以折价转让吗
法律分析:股权可以折价转让,而且在股权折价转让时章程出资金额是不需要修改的。转让价格低于注册资本金属于折价转让,法律没有限制股东转让股权价格,股东还可以无偿转让,但受让方需要交纳税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可以折价吗
法律分析:股权可以折价转让,而且在股权折价转让时章程出资金额是不需要修改的,因为章程出资金额与股权折价转让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有在增加或者减少出资金额的情况下能修改章程出资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股权折价转让需要交税吗
法律分析:股权折价转让需要交税。企业股权平价转让,且不存在转让价格不合理的事由,不需要交税。股权折价转让指转让价格低于注册资本金,在股权折价转让时,章程出资金额是不需要修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股权可以进行低价转让吗
法律分析:要根据股权的性质做不同判断。
对于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有限制;对于非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无限制:
1、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是有限制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2、非国有股权转让(民营企业)的价格没有限制,不涉及可能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1元价格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折价转让账务处理怎么做
股权折价转让,按实际收到的转让价款计入银行存款科目核算,按初始投资成本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方核算,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借方核算。
股权折价转让的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