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死亡怎么去实现债权呢
抵押人死亡如何行使抵押权
法律分析:抵押人死亡,但抵押权并不随抵押人的死亡而一并消亡,既然抵押权仍然存在,抵押权人就有权通过拍卖、变卖抵押权实现优先受偿权,抵押物的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民法典抵押权人死亡如何实现抵押权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死亡的,其债权和抵押权可以有其继承人继承,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抵押权消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抵押权人死亡实现债权的方法是什么
抵押权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按照抵押合同约定实现债权。
我国法律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债务人死亡抵押的房产怎么办
大家都知道欠钱要还钱的,现实社会经常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很多人因为欠下债务将房产进行抵押。那么如果债务人死亡抵押的房产怎么办?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债务人死亡抵押的房产怎么办
1、债务人死亡后,如果继承人准备继承抵押的房产。继承人协商一致,到公证处办理遗产分割公证手续,到办理按揭的银行办理相关的手续。
2、如果债务人的继承人放弃继承,办理按揭的银行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到法院起诉债务人的继承人,法院判决生效后,拍卖抵押的房产,偿还银行借款,诉讼费用,剩余的部分返还给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怎么办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债务人用房屋抵押借款,在他意外死亡后,债权人处理抵押房产时,要先跟债务人的继承人协商好,表明抵押的房屋要优先清偿自己的债务。通过诉讼途径处理抵押房产时,区分债务人的遗产是否已分割还有其他情况要考虑。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规定如果债务人死亡抵押的房产是可以继承的,这样的话就需要经过相关的手续办理了,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的,希望大家明白。
抵押人去世后抵押权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抵押权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按照抵押合同实现债权。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出售抵押物;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后,价格超过债权金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债务人死亡后,继承人准备继承抵押财产的。继承人协商一致,到公证处办理遗产分割公证手续,到抵押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债务人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办理抵押的银行应当按照约定向法院起诉债务人继承人。法院判决生效后,拍卖抵押财产,偿还银行贷款,支付诉讼费用,剩余部分返还继承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