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提出离婚孩子不同意法院是否判离(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法院怎么判)
父母提出离婚孩子不同意法院判离么
父母提出离婚孩子不同意法院是否会判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与孩子是否同意没有关系。如果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确无和好可能的,是会准予离婚的。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
(5)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而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难以共同生活的;
(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8)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9)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0)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13)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有两个小孩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孩子会判一个给我吗被告不同意?怎么办?
是否会判决离婚,法院需要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子女权益保障为认定基础。下面分两个部分加以说明。
◆【第一部分】【判决离婚问题】
一【离婚案件审判原则】
离婚属于人们生活中的大事,法院在审理和决断中都会持审慎态度,不会轻易判决离婚。但是,离婚是有法定条件的,在一般情况下,庭审前,一般都会先行调解,只要调解无效,可以确认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以挽回的余地,法院会做出离婚判决。
二【证据对法院判决具有重大影响】
【1】证据是离婚理由和事实的依据:
原告提出离婚,首先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和事实依据,让法院有理由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存续关系到达终点,无法挽回,应该判决离婚。只有这样,法院才会酌情做出离婚判决。而原告提出事实的真实存在性,需要用证据来加以证实。这个证据就是事实依据。证据必须与原告提出的事实相关联,真实可靠,经得住检验。
【2】《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二部分】【子女抚养权问题】
一【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原则】
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基本依据是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权益。其中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而要全方位考虑子女的成长权益保障,有益于子女健康成长才是基础。其中涉及到双方的经济问题、家庭教育环境问题以及子女对之有关系的人的亲和度。
二【最高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规定的抚养权归属条件】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第二条】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四条】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五条】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提出离婚孩子不同意法院判离吗
法律分析:孩子不同意是没用的,跟小孩的意见没有关系。符合法定离婚事由的可以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男方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为了孩子不同意,法院会判离吗?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尤其是关于男方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为了孩子不同意,在这种情况之下,法院会判处离婚吗?实际上我们要知道,如果真的发生了这样的情况,法院通常都会判准离婚的,不判离婚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
首先我们要知道这样的情况呢,就是两个人在离婚的过程中,法院会首先进行调节工作,如果能够调节两个人的感情,那么法院会尽可能的去调节这段破灭的婚姻,如果法院发现两个人的感情是没有办法进行相关调节的,那么很有可能就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直接判处相应的离婚,尤其是像这样子第二次已经提起了离婚,那么法院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之下,会直接判处两个人离婚的,这些东西都是我们必须要知道的。
除此之外,我们也必须要知道,其实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必须要确定感情已经破灭的,一般在第一次离婚的时候,法院都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只有等到六个月之后,如果男方还是会再次提起离婚,那么法院就会给予准许,所以我们必须要清楚这些情况,也必须要了解到这些相关的注意事项,不过婚姻就是好聚好散的,如果两个人的感情真的已经走到了尽头,那么两个人就选择离婚,这样子对于谁的生活都比较好,再说离婚之后,男方是必须要付抚养费的,是男方必须要尽到的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明显的知道,如果在现实生活之中真的发生这样的情况,那么在第二次提起离婚的时候,法院会准许的,因为法院已经确定两个人的感情是不可调和的,那么法院就不会再进行相关的调节工作。
父母离婚孩子没有做出决定法庭会怎么判?
你好,双方可以就抚养权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出结果无法决定,可起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决随母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法庭会考虑许多因素,例如孩子性别、健康状况、监护人的健康状况等,来确定孩子最适合居住的家庭环境。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两到八周岁法院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如果孩子生下后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我关注婚姻家事与财产继承,如果有法律上的问题可以来咨询或者评论区追问我。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单方离婚,一方不同意,需办理什么手续,孩子归谁抚养
你好,一方不同意离婚只有进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不需要双方就离婚问题、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如果在诉讼离婚中对方仍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一般不会判离,除非对方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应该判离的情形。如果法院第一次判不离,需要等六个月后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第二次会判离。
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会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根据孩子年龄的不同而判定抚养权归属:1、孩子两周岁以下:原则上跟母亲;2、孩子两到八周岁: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判定;3、孩子八周岁以上: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家与家律师总结以往的诉讼经验,认为法院在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考量的主要因素包括父母的经济能力、学历、子女原生活环境、祖父母/外祖父母学历和抚养意愿等多方面因素。
关于抚养权问题,你可以补充一下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孩子的年龄,以便我们进一步分析。
离婚关系到你未来的生活,还需慎重对待,为了避免今后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咨询律师。如果你对离婚问题或子女抚养问题需要帮助的话,欢迎联系我们,家与家律师专注婚姻家事。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1079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084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