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人是否可以多分遗产
已经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是否可以多继承财产
大家好,我是信金国律师,最近收到一位当事人的咨询:“信律师您好!我母亲多年前去世,父亲一直由我照顾。
我父亲还有个小儿子,但是他几乎没管过父亲。
父亲去年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和十几万存款,没留下遗嘱。
现在我弟突然冒出来说,父亲的财产要和我一人一半?可他从来没管过父亲还有继承权吗?我该怎么办?”像这位当事人的情况,在继承纠纷案件中是比较常见的,子女一方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是不大愿意和其他兄弟姐妹平分财产的。
今天就和大家聊聊,尽主要赡养义务能否多分财产的问题。
一、遗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四)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五)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多分父亲的遗产。
而她弟弟几乎没尽到赡养义务,对其应当少分或不分。
但这样规定,不代表她弟弟的继承权当然丧失,除非当事人能够证明弟弟故意遗弃或者虐待父亲,并且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
二、如何理解“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一)在物质上给予较大帮助对于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的老年人,定期给付一定的生活费用,给老人添置衣服及其他生活用品,这些都是对老年人在物质上尽赡养义务的形式。
(二)在生活上给予主要照料和帮助有些年老体弱或者多病的老人,已经丧失了基本的生活能力。
像洗衣煮饭这些琐碎的小事,往往是老人在生活中最迫切的需求,是老人安度晚年必不可少的条件。
(三)安抚老人的精神世界老人是容易感到孤独的群体,尤其那些与子女分开居住的老年人,缺乏必要的社会活动,如果子女能够每周抽出一定时间看望、陪伴老人,是对老年人精神世界的极大抚慰,因而也应该将其纳入“是否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衡量因素。
三、如果老人生前立下遗嘱怎么办?
如果老人立下的是一份有效遗嘱,说把生前财产留给小儿子,就算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只能遵从老人的意愿,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而老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处置的权利,赡养老人难以构成遗嘱继承的条件。
这时,我们可以考虑老人立下的遗嘱是否有效。
立遗嘱虽然是父母的权利,但有些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你有相应的法律问题,可以和我聊聊。
尽主要赡养义务能多分多少
尽主要赡养义务能多分多少
1,继承人如果是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或者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2,如果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可以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分配的份额可以平分,也可以由继承人之间协商
3,可以参考《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1)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如果子女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是可以在分割遗产的时候多分的,但具体的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老人有遗嘱的话那么就应当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
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遗产分配
法律主观:
1、如果父母没有遗嘱,那么养女可以继承遗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 2、对方 不尽赡养义务 不当然 失去继承权 ,但法律规定,有赡养能力但不尽赡养义务子女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 3、赡养不只是经济上的资助,毕竟人是有情感的,所以单单经济上的资助不一定构成赡养。你说的这种情况,老人没有遗嘱的话,两人共同继承老人遗产。 4、遗嘱成立生效的要件是:遗嘱人必须是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人,意思表达清楚,真实.内容合法必须由本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明立遗嘱日期。虽然可能老人写的遗嘱比较简单,但是只要构成以上要件,遗嘱就有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分财产吗
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分财产。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因此,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财产。
父母去世后子女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子女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即在父母去世时是合法的嗣子嗣女或者是被法院认定的遗嘱继承人;
2、父母去世时未留下有效的遗嘱,或者留下的遗嘱已被认定为无效;
3、房产的权属关系清晰,即已经在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登记,并且没有权属争议;
4、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依次继承,即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继承父母留下的财产,包括房产;
5、子女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按时申报、缴纳相关税费等。
综上所述,父母去世后的房产继承程序比较复杂,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如果子女对继承程序和操作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的机构,以获取更准确和权威的信息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及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有两个继承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中,配偶是指合法婚姻关系而确立夫妻关系身份的男女双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尽主要赡养义务遗产分配
法律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主张多分,具体数额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2、如果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可以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分配的份额可以平分,也可以由继承人之间协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