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时长怎么确定
交通事故误工费时间如何确定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的算法分为有固定收入人员的 误工费计算 方法和无固定收入误工费的误工费计算方法。具体为: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 误工费赔偿 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 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发生交通事故后误工费怎么计算?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误工费 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 误工费赔偿 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这个误工费以医院开具的出院证明为准,和交通事故的鉴定日期无关!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如何计算
法律主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的计算方法为: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时长怎样确定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误工费时长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怎么确定
法律分析: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1.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4.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导致的误工费怎么来确定
法律分析: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发生交通事故中误工时间怎么确定
1.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中的损失时间?
交通事故损失时间的确定方法如下: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者居家休养,但未确定残疾的,损失时间以病历本或者住院小结规定的休养时间为准,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休养结束。2.受害人因伤住院且伤残的,损失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伤残前一日止。
2.交通事故损失时间的计算标准1。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损失的时间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首先,受害人要想证明自己有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的证明,比如,必须有劳动合同、工卡或者领取工资的工资条、银行对账单等证据。
其次,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者受到损害,其雇主不会扣留或扣压其所有收入,其损失的时间费不应得到补偿或少付。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与受害人的雇主进行调查。比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和单位,对员工或者因病休假的员工,不停止发放工资,而是按照当地规定扣除部分工资。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被害人无固定收入,又不能用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4.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既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也不能证明其从事的行业,可以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交通事故中损失时间的计算时间如何确定?
失去工作的固定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是,如果受害者因受伤继续失去工作,失去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到残疾确定的前一天。因此,损失时间的计算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居家休养,但未确定伤残的,误工时间以病历本或住院小结规定的休养时间为准,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休养结束。
2.受害人因伤住院且伤残的,损失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伤残前一日止。
造成交通事故的一方需要对受害方做出相应的赔偿,误工费就是其中之一。误工补偿与误工时间直接相关,因此确定误工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尤为重要。除了误工费,其他需要赔偿的金额也有明确的计算方法,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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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时间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误工时间怎么算
1、交通事故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日期如何认定
1、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
2、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
3、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