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赔偿折旧费用吗
车子被撞是否有折旧费这一赔偿
车辆被撞坏,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折旧费赔偿的,可以赔偿的有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有折旧费赔偿吗
交通事故,不需要赔偿折旧费,我国法律不支持交通事故中折旧费的赔偿,所以即使要求赔偿折旧费的,一般也不会获得法院支持的。
因为车辆贬值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具有多变性和不可确定性;而且车辆是否贬值在出售时才会体现出来,而交通事故中的车辆是否出售是不一定的,因此法院不支持折旧费的诉讼请求。
交通事故流程:
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事故车辆有折旧赔偿吗
一、事故车辆有折旧赔偿吗
1、事故车辆一般没有折旧赔偿。交通事故中折旧费不需要赔偿,目前没有这方面的法律依据,当事人提出的,对方可以拒绝赔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先去报案,去维修厂定损,确定车辆损失金额,车损险赔付的是车辆维修方面费用,不包括折旧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发生如何收集证据
1、在交警到处理交通事故时,最好复印肇事车辆的行驶证、肇事司机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及保险单。这些证据在立案阶段是必备材料,用以确定被告主体信息;
2、就诊时,保管好相应的门诊病历、医疗费票据。门诊病历上的问诊记录要与医疗费票据的时间相对应。在实务中,一些当事人将医疗费票据提供过来,却没有提供相应的问诊记录,很容易被法院断定为伪造证据;
3、关于主张误工费的证据,一般需要当事人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记录;
4、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应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报告,该报告是用以索赔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基础证据。如果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方便受害人家属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赔偿项目。
车辆出现交通事故有没有折旧费
法律分析:对于修理费而言是属于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损失,折旧费的损失属于交通事故的间接损失,这部分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所以没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有折旧费赔偿吗
发生交通事故不需要赔偿折旧费。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肇事者要赔偿对方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贬值损失,所以折损费的索赔没有法律依据,肇事者可以不予赔偿,但是对于车辆被撞给车主带来的财产损失,车主可以要求肇事者予以赔偿,按照损失发生的市价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流程:
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保险公司赔偿吗?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保险公司会赔偿的:
1、车辆折旧费是车辆投资回收的财务表现形式,它是每年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更新车辆,以维持运输再生产;
2、车辆折旧费不能反映国民经济对运输车辆的投入,能有效反映车辆折旧的经济价格的是车辆的资金回收费用;
3、车辆折旧费的调整方法是以车辆的资金回收费用(在社会折现率条件下)替代车辆的财务折旧费。
百万购车补贴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折旧费是保险公司承担还是我承担?
道路上的车辆有很多,而机动车道上也会有无数的车辆正在通行,我们除了要观察到机动车道的行驶状况,甚至于对于行人、单车等等情况都有所注意,他们的动态更加具有自主性,我们一旦无法判断出他们的动态,也就有可能会引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在一些道路拥挤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话,不仅仅是堵塞了后面的车辆,甚至于会浪费自己不少的时间来处理交通事故问题,让自己有了经济上的部分损失,在没有伤员的情况之下,那么也会让车辆难以避免的会有损伤发生。
然而在交通事故发生了以后,我们都应该积极的处理问题,让交警以及保险的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接下来的工作开展,大家也可以尽快的把自己车辆损伤的地方告知对方,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难以避免的就是车辆会出现部分地方有磨损或者是毁坏的情况发生,这个时候就要专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工作了,而这样的维修也会给车辆带来一定的折旧问题,那么车辆的折旧费到底是保险公司承担还是需要自己来承担呢?
车辆的折旧费用是需要自己来承担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以后,是属于驾驶者客观原因所造成的事故,从而让车辆有了损坏的情况存在,保险公司内所购买的保险,目的也就是减轻自己的维修负担,让保险的利用率变得最大化,这样的情况之下,保险公司也就不会给我们承担起车辆的折旧费用,只能是自己来承担这一笔费用了,这也是促使着我们在驾驶方面要格外注意,不能够在道路上分神,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无时无刻的警惕着我们,道路交通安全是最重要的。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可以索赔折旧费吗
可以。
汽车的折旧率通常按照使用年限计算加速折旧,
也就是说起初使用的年限,折旧率很高,
而具体计算应当根据该车辆的使用年限标准和车辆折旧计算方法进行确定,
一般可以委托价格鉴定中心进行计算。
保险公司认为折旧率与交通事故没有关系,不发生交通事故,新车一样也要折旧。
而此类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贬值等间接损失,在法律上很难找到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都没有对此有明确规定。
因此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都是“就损失论损失”,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进行赔付,而此类由事故产生的间接费用,保险公司一律不赔。
扩展资料:
折旧费指根据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剔除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因素,按照规定的残值率和折旧方法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
固定资产折旧费从固定资产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
会计上的金额,通常按资产原来成本的固定百分比来计算,须定期记入支出账内或从总收入中扣除,以弥补该资产的贬值。
计算折旧的方法是多种多样,采用不同方法,
可能出现计算的某一会计期间的折旧费是不相等的,从而就影响到该会计期间的产品成本,同时还会影响到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
因此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慎重地选择应用折旧方法。
在同一个企业里,由于固定资产用途不同、性能不同,可以选用不同的折旧方法。
使用年限法
是指按预计的使用年限平均分摊固定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若以时间为横坐标,金额为纵坐标,累计折旧额在图形上呈现为一条上升的直线,所以称它为“直线法”。
工作量法
折旧费,是指按规定的总工作量(总工作小时、总工作台班、总行驶里程数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应用于某些价值很大,但又不经常使用或生产变化大,磨损又不均匀的生产专用设备和运输设备等的折旧计算。
根据设备的用途和特点又可以分别按工作时间、工作台班或行驶里程等不同的方法计算折旧。
加速折旧法
(1)使用年限数字总和法:
亦称年限总数法或年数比例法,
是指将应计折旧总额乘以剩余可用年数(包括计算当年)与可使用年数所有数字总和之比,作为某年的折旧费用额。
(2)双倍余额递减法:
是指根据各年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和双倍的不考虑残值的直线法折旧率计提各年折旧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