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登记结婚不能离婚(没登记结婚有孩子离婚怎么办)
结婚证在哪里领的就要在哪里离婚吗
法律分析:离婚证在实践中一般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离婚证是通过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证明;而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拿到手的就是离婚判决书。一般来说,婚姻登记处是不会据此再出具离婚证的。原则上协议离婚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是不是在哪里都可以办理?
离婚不是在哪里都可以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相关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结婚不允许离婚的国家
马耳他、爱尔兰、斯威士兰、梵蒂冈、菲律宾。
1、马耳他:这是一个南欧岛国,位于地中海中心,面积只有300多平方公里,人口45万人,大多数人信奉天主教。马耳他男女在结婚时会在教堂郑重承诺:只有死亡可以让我们分开。这不仅仅是承诺,还具备法律效力,一旦结婚时不允许离婚的,即使配偶去世也不可以。
2、爱尔兰:这是一个西欧国家,东靠爱尔兰海,与英国隔海相望。婚姻制度采取合同式的,婚期从1年到100年不等,由双方商量决定。如果到期后,愿意继续生活,就去办延续手续,如果不愿意就自动解除关系。而且在合同期间,双方是不允许离婚的,只能等到期自动解除。
3、斯威士兰:斯威士兰是南部非洲一个内陆小国,实行君主专制,国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当地文化中认为,婚姻就该是一生一世与伴侣厮守终身,所以在斯威士语中甚至没有离婚这个词。但认可一夫多妻,于是斯威士兰稍微有钱的男人往往是好几个妻子。虽然不允许离婚,但在斯威士兰也允许将已婚女子返回娘家生活,这是一种变相离婚的方式(以男方为主导的变相离婚)。可是,这种被送回娘家的女子也不好再嫁人了。
4、梵蒂冈:梵蒂冈是教皇国,全国就几千个人,而且大多是神职人员以及瑞士卫队,女人也都是修女。再说天主教神父是不可以结婚的,所以根本不存在离不离婚的问题。
5、菲律宾:因为菲律宾的天主教徒也非常多,这里在一开始的时候是不允许离婚的,但是后来确实有很多家庭婚姻矛盾特别大,有的甚至已经影响到了整个社会,于是当地规定必须得证明你的另一半得了治不好的病或者精神有问题才可以离婚。
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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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