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工资欠条有法律依据吗(工资欠条直接起诉的法律依据)
工资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工资欠条在法律上生效的规定:
1、写明当事人的相关信息,一般包括住址、身份证号、年龄等;
2、写明欠条与工资的关系,包括具体的数额;
3、写明还款方式以及还款时间;
4、未按约定还款的违约责任。协议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工资和约定不符的处理:
1、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劳动者可以向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
3、劳动者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劳动者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就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是当事人确认未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责任,扣除的工资超过当事人月工资的20%的,属于用人单位乱扣工资,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工资欠条在法律上生效的规定,写明当事人的相关信息,一般包括住址、身份证号、年龄等;写明欠条与工资的关系,包括具体的数额;未按约定还款的违约责任。协议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拖欠工资的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欠条有法律效力,欠条之所以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精神,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欠条的内容包含以下内容:
1、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2、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综上所述,欠条并不是所有的都有效,也不是所有的都无效。其主要还是在于你手中的欠条是否明确表示双方的姓名及其意愿。而且最重要的是,欠条的产生必须发生在双方平等自愿的条件下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怎么写工资欠条才会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主观:
正规的欠条,由具有相应 民事行为能力 的当事人,写明欠款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贷款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欠款的数额;利息以及归还的时间等事项的,并且真实合法的,才具 有法律效力 。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拖欠工资写欠条有用吗
您好,拖欠工资写欠条是有用的,但欠条要写对。
如果被拖欠工资后仅是这个争议而没有 其它争议的,员工可以直接凭欠条去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而不需要去劳动仲裁;
诉讼判决书生效后,用人单位一方仍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支付员工工资义务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用,法院会向单位发出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义务,逾期未履行的,法院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冻结单位的银行账户、查封单位机器设备等;
当然如果单位确定资金困难、账户上没有钱,执行一时也难以执行到位,需要等,等账户上有钱进来时就会被冻结; 如果单位有动产如机器设备、车辆这些的,还可能被查封,然后走评估、拍卖程序,拍卖所得价款在抵扣评估费、拍卖费和执行费后,用于支付员工工资。
所以,在劳动仲裁胜诉文书生效后,败诉方不履行义务的,一定要尽早向法院申请钱执行,不要放在那不管,而且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逾期再申请就不一定能得到支持了。
欠工资写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拖欠工资的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自愿签订,特别是借条上应当明确写明拖欠工资的数额、还款的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具体情况下可以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合法的签订处理。
一、拖欠工资的借条有无法律效力?
拖欠工资的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写把欠款的原因、款数写清楚,欠款人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谁欠谁,时间的起止,时间的累计,拖欠金额的累计,最后签章(如是个人需按手印在名字、金额、时间上全部按)。这样基本可以保障这份欠条可以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
二、没有法律效力的借条有哪些?
1、非借款人真实意愿:借款人被胁迫、欺骗、隐瞒事实等情况下签订的借条。
2、没有辅助证据证明的大金额借条:超过5万的借款除借条外还需要银行转账证明或者见证人的见证。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借条:10周岁以下签订视为无效。
4、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不符合其年龄特点的借条:18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签订的价值较大的借条。
5、过期借条:借款时间到期2年,且无法证明在此期间催讨过债务的借条。
三、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对于借条的具体法律效力认定情况,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借款行为的认定,需要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来进行合法的办理,如果双方就相关情况有争议的,可以提交有关情况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欠工资写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欠工资写欠条,各项要件均齐全的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写欠条的时候,把欠款的原因、欠款金额写清楚。欠款人签字,画押后具有法律效力。债权人与债务人,时间的起止,时间的累计,拖欠金额的累计,最后签章。如过是个人欠钱的,还要在名字、金额、时间上全部按上手印。
欠条的书写要完整,要有欠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保留身份证复印件,欠款事实。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二十二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公司拖欠工资写欠条有用吗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