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还能分遗产吗(户口迁出后拆迁还能迁回去吗)
女生户囗迁出后继续扶养母亲,娘家房产还有份吗?
女生户囗迁出后继续扶养母亲,娘家房产还有份。
在女儿的户口已经迁出去了的情况下也可以继承老家的房子的,因为遗产继承这件事情跟户口并无直接关系。就算是农村的自建房,自建房是父母的私产,不需要考虑女儿的户口所在地,但父母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女儿以外其他的继承人的,只能尊重父母的遗嘱。
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公证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件,一般包含: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是境外人员可以提供护照或者港澳身份证等即可;
2、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3、还需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以及注销户口证明;
4、如果继承人中有人已过失的,还需要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已故继承人的注销户口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情况证明材料,一般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明;
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明;
7、被继承人宇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
8、其他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
9、被继承人相关的财产凭证。
综上所述,女儿把户口迁出去并不是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对于农村的自建房,就算儿女们的户口都在城市也是可以继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三)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户口和父母分开了,还有继承权吗
法律分析:和父母分户后,还有继承权。家庭成员分家后,只要没有发生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行为,一但发生继承事由,均可依据被继承人的意愿或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继承权。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应当剥夺其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其中既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子女户口迁走了能继承父母财产吗
法律主观:
子女不能 继承 农村父母 宅基地 ,只能继承上面的房屋。因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故而子女不能继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女儿户口迁出去了还有继承权吗
法律主观:
女儿户口迁出有继承权的。但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将其排除继承人范围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按照遗赠扶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且法定继承权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我把户口从父母名下迁出来了,会影响我的继承权吗?
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在父母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子女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
在你的情况下,你和你姐姐都是父母的子女,都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虽然你的户口已经从父母的名下迁出,但这并不会影响你的继承权。
关于你提到的户口问题,虽然户口本是一个记录家庭成员信息的文件,但它并不是决定继承权的唯一依据。在继承遗产时,最重要的是看被继承人是否有遗嘱,以及遗嘱的内容。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继承。
总之,户口问题并不会影响你的继承权。只要你是父母的子女之一,就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当然,为了避免可能的纠纷和误解,建议在父母去世前与他们沟通,明确继承事宜。
孩子的户口迁出,家里的房地还有继承权吗
户口迁移也有老宅的继承权,但是宅基地不存在继承的说法。同时只要房屋不灭失,依旧可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拆迁的时候房屋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户口迁出后则不享受原村集体村民待遇,故宅基地也不再给划分,依据实际操作的经验,农村的宅基地已划分的通常不再收回,故可以继承。
房产继承权的顺序人如下:
1、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不可以,但是建设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不是个人私有财产,不能以财产的方式继承,但是建设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根据农村宅基地继承中地随房走的原则,如果继承了房子,也是可以继续使用房屋所占有的宅基地。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户口迁出老家,但还是农村户口,父母去世后家中的山场可否继承
中国的《继承法》并未规定继承人必须在原籍,也就是说继承权跟户籍所在地无关。山场(山上的林木或果木,不包括土地)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公民死亡后是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
山地的承包权,也可以依法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户口移出去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法律主观:
户口迁出的子女有继承权。户口迁出的子女也是有继承权的,虽然迁出,但是跟父母的血亲是存在的。遗产继承和户口无关。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的比例分配如下:,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其他继承人在遗产分割的时候没有发现,可以在发现之后的三年内起诉,要求分割该部分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