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上户需要什么证件
非婚生子上户需要什么证件
非婚生子上户需要什么证件
法律主观:
未婚生子的孩子上户口需要以下材料:,1.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2.如果是申请随父落户,需要提供专业机构的亲子鉴定证明。,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准予入户章)。,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5.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下,虽然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此时也是享有婚生子女的待遇。目前,未婚生子不可以向男方索要赔偿,但是可以向男方索要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所以说,非婚生子女受法律保护,应女享受的法律保护有:,1.姓名权。非婚生子女可以依法享有自己的姓名权,至于具体和父亲还是母亲姓,应当就具体情况来分析。,2.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被父母保护的权利。,3.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对其抚养和教育。父母对孩子,应该履行应尽的抚养义务,对于未成年没办法自主生存的子女来说,是有要求其父母支付抚养费等相关权利的。,4.非婚生子女享有依法继承其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对于非婚生子女来说,是和婚生子女一样具备相应权利的。同样的,非婚生子女也应该相应承担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在父母年老后无生存能力时,依法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 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 抚养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 。
、非婚生子女上户口需要的证件包括:(1)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3)非婚生育说明等。2、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由其父亲或者母亲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非婚生子上户口新规具体如下:
1、非婚生子女并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因此应当根据国务院和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来办理登记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并且缴纳社会抚养费;
2、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相关资料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具体资料如下:
(1)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2)如果是申请随父落户,需要提供专业机构的亲子鉴定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