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房产怎样正确处理(继承父母房产有时间限制吗)
父母房产过世继承怎样最合算
父母房产过世继承怎样最合算具体如下:
1、继承过户:房产所有人去世后才能办理继承过户,继承过户不需要缴纳税费,所以如果符合条件,继承过户是最省钱的一种过户方式;
2、赠与过户:如果父母健在的时候,父母的房子持有不满五年的房子可以通过赠与过户的方式,可以省个税和增值税,是直系亲属之间常见的过户方式;
3、买卖过户:如果父母的房子持有超过了五年,可以通过直系亲属买卖过户的方式,父母将房子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直系亲属买卖过户是直系亲属间常用的过户方式,只需要交契税,还可以按照房产证原房本价格缴纳税费。
适用遗嘱继承的条件,具体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
办理遗嘱公证须需要的材料:
1、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
2、处分的财产为夫妻共有的,应提交结婚证;
3、遗嘱内容所涉及的不动产、动产、知识产权、存款、股权,或者其他财产的产权凭证或证明;
4、立遗嘱人已经拟定自书遗嘱的应一并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房屋过户继承以及赠与买卖究竟哪种合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父母过世后子女怎样继承房产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的方式: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法定继承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按照被继承人指定的份额、方式等分割遗产,没有指定的,由遗产继承人自行协商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流程如下:
1、确认房产权属:首先需要确认父母的房产证是否在其名下,并且确认房产是否有共有人或其他继承人;
2、确认遗嘱:如果父母在去世前有立遗嘱,需要确认遗嘱中对房产继承的安排。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的规定执行;
3、申请继承权证书:继承人需要在当地公证处或司法局申请继承权证书,证明自己对父母房产的继承权;
4、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持有继承权证书的继承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将房产证转为自己名下;
5、缴纳税费:房产过户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印花税等。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所需要的资料如下:
1、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的死亡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的遗嘱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4、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房屋评估报告、房屋抵押证明等;
6、如有需要,可能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公证书、委托书等相关文件。
综上所述,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流程可能因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当地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另外,如果父母的房产有贷款,则需要先清偿贷款后再进行过户手续。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便更加准确地了解所需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父母过世房产如何继承
一、父母过世房产如何继承
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当然也可以凭公证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二、没有遗嘱的房产如何继承过户
没有遗嘱的房产如何继承过户,主要是有三种途径,分别是协商继承、公证继承、诉讼继承:
1、协商继承
也就是所有的继承人如果可以协商一致不动产分配协议,就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所有法定继承人对不动产分配协议、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证明,以及其它需要用到的材料,去房管局申请房子过户办理。
2、公证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人申请公证继承,带上继承公证书到房管局办理房子过户登记手续。
3、诉讼继承
所有继承人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是没有办法获得继承公证权的,需要去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让法院进行判决和调解,带上法院给到的生效法律文书到房管局办理房子过户登记。
子女怎样继承父母房产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方法如下:
1、到父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死亡证明;
2、携带以下材料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 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综上所述,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父母死亡的,其房产作为其生前合法财产,应当作为遗产在继承人之间进行平等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父母过世后子女怎样继承房产
父母过世后子女继承房产流程:
1、法定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继承公证需要带以下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的方式:
1、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法定继承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
2、按照被继承人指定的份额、方式等分割遗产,没有指定的,由遗产继承人自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