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证据如何收集(劳动纠纷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劳动争议证据如何收集
法律分析: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劳动纠纷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法律主观:
劳动纠纷诉讼准备哪些证据 (一)开除纠纷 1、开除处理决定书; 2、被开除者错误事实的证据; 3、开除处理程序方面的证据(企业负责人的意见,职代会的讨论决定、工会的意见、及是否书面通知本人的证据)。 (二)除名纠纷 1、除名处理决定书; 2、 旷工 的事实依据,劳动者的原始考勤记录; 3、除名处理程序方面的证据材料(职代会的讨论、工会的意见及是否书面通知本人); (三)辞退纠纷 1、辞退处理决定书; 2、被辞退者违纪的事实依据; 3、辞退处理程序方面的证据材料(工会意见、职代会的审议记录、是否发放《辞退证明书》) (四) 辞职 纠纷 1、辞职申请书; 2、审批手续、及是否批准辞职的决定书; (五)自动离职纠纷 1、自动离职的事实根据; 2、自动离职审批手续及处理决定书; (六)劳动报酬纠纷 1、用人单位的劳资部门出具的劳动者的工资发放标准(确定工资的标准、 最低工资 、工资的形式); 2、工资是否实际支付、克扣或 拖欠工资 的事实依据; 3、对直接受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应提供雇佣关系证明、双方的 劳动合同 (无合同的应提供付出劳动的数量、及报酬计算的证据)。 (七)履行 劳动合同纠纷 1、因工作内容而产生的纠纷 提供衡量劳动者劳务的数量标准及质量标准及未完成指标、任务的证据。 2、因式用期、合同期限而产生的纠纷 提供是否有非法延长 试用期 的证据。用人单位或劳动者随意、无故改变合同期限及单位 解除合同 的证据。 3、因工资、劳动纪律产生的纠纷(可参照开除、除名、辞退、劳动报酬纠纷举证)。 综上所述,分为这几个方面:开除纠纷;除名纠纷;辞退纠纷;辞职纠纷;自动离职纠纷;劳动报酬纠纷;履行劳动合同纠纷。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 在线律师 。
法律客观:
劳动纠纷诉讼准备哪些证据:(一)开除纠纷1、开除处理决定书;2、被开除者错误事实的证据;3、开除处理程序方面的证据(企业负责人的意见,职代会的讨论决定、工会的意见、及是否书面通知本人的证据)。(二)除名纠纷1、除名处理决定书;2、旷工的事实依据,劳动者的原始考勤记录;3、除名处理程序方面的证据材料(职代会的讨论、工会的意见及是否书面通知本人);(三)辞退纠纷1、辞退处理决定书;2、被辞退者违纪的事实依据;3、辞退处理程序方面的证据材料(工会意见、职代会的审议记录、是否发放《辞退证明书》)(四)辞职纠纷1、辞职申请书;2、审批手续、及是否批准辞职的决定书;(五)自动离职纠纷1、自动离职的事实根据;2、自动离职审批手续及处理决定书;(六)劳动报酬纠纷1、用人单位的劳资部门出具的劳动者的工资发放标准(确定工资的标准、最低工资、工资的形式);2、工资是否实际支付、克扣或拖欠工资的事实依据;3、对直接受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应提供雇佣关系证明、双方的劳动合同(无合同的应提供付出劳动的数量、及报酬计算的证据)。(七)履行劳动合同纠纷1、因工作内容而产生的纠纷提供衡量劳动者劳务的数量标准及质量标准及未完成指标、任务的证据。2、因式用期、合同期限而产生的纠纷提供是否有非法延长试用期的证据。用人单位或劳动者随意、无故改变合同期限及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据。3、因工资、劳动纪律产生的纠纷(可参照开除、除名、辞退、劳动报酬纠纷举证)。
怎么收集劳动关系证据
法律主观:
确认劳动关系怎么收集证据 首先,劳动者应尽量收集以下几样证据: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入职申请表; (四)考勤记录、考勤卡(IC卡)或纸卡、或考勤表; (五)其他劳动、或者客户的 证人 证言、客户或供应商的证明等。 (六)工资卡、工资袋、工资单、银行开户证明、工资在银行的转账证明; (七)出入证、 请假条 、放行条、电子邮件、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立岗证、办公室或单位集体宿舍的钥匙等; (八)邮寄包裹单上的收件人名称或单位名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奖状名单、集体旅游集体照片等。 (九)工衣(厂服)或以 公司 的名义参加的各种比赛或各种活动的有公司标志的衣服。 (十) 暂住证 、 居住证 、 房屋租赁 登记表、病历本、体检表、通话录音、和领导的对话录音(关于工作事情)、押金条( 收据 )、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 委托书 、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用人单位的门卡、饭卡、评定员工等级证明、表彰或处罚决定等等。 (十一)其他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总之一句话,能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种东西。 再次,劳动者收集的证据应考虑是否原物、原件;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合符法律规定;证据内容是否真实,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的证据等因素。 最后,劳动者还应将若干个单一、零散的证据组合在一起,形成整体的证据链条,以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从哪里搜集证据
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怎么搜集
接下来我们用一些文字,主要罗列一下,在平时的职业生涯中,如果去收集证据,如果收集对自己更有利的证据:
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搜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最好有单位盖章)。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4、搜集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5、搜集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6、同事的证言。让同事出书面证言,但此类证据需注意的两点是,一是打官司时,出具证言的同事一般需要到庭作证;二是同事需要自己有证据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他需要有出具该证言的能力。
7、搜集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比如用人单位下发的含有劳动者名字的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
8、搜集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的文件等。比如最为常见的代表公司签收快递,该快递单一般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9、录音、录像、照片。有些劳动者可能什么书面证据都搜集不到,如果这样,就需要劳动者去创造证据,比如录音、录像和拍照。录音最好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双方劳动关系事宜的录音。拍照和录像最好是拍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在用人单位内上下班的情况。
10、搜集网络信息。现在很多企业的大部分工作和交流是在网络上进行,碰到这种,用人单位网页登记的各种公告或消息,或者劳动者与相关人员的qq或msn等各种即时聊天信息的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劳动关系的证据。但这类证据有些难点,比如:聊天信息的证据需要证明聊天的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这个一般很难做到。另外,网页或聊天记录在作为证据前需要先公证。
11、搜集手机短信与电话录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的手机短信往来和电话录音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与qq或msn有同样的问题,必须先证明手机号的主人身份。
12、搜集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如果劳动者穷尽一切办法都无法搜集到上述任何证据,那么只有最后一个办法,就是尝试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其帮助劳动者搜集有利的证据。为什么说是尝试,因为此方法不在劳动者的掌控范围内,最终能否搜集到有利证据,需取决于诸多因素。
注意事项
证据一般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直接能够证明某一事实的证据,而间接证据一般需要两份及两份以上的证据来佐证某一事实。以上所讲有很多都是间接证据,因间接证据的证明效力会受到证据本身的效力、证据的来源、甚至证据的搜集方法等方面的影响。所以如果劳动者在没有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的情况下,建议在合法的前提下,尽量多搜集上述证据。当然,现实中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也不止上面提到的这些,只要是能证明确实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可以以合法的方式搜集。在搜集书面证据时,搜集的书面证据最好有用人单位的盖章或者老板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名。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劳动纠纷证据怎么收集
法律分析:劳动纠纷收集证据应注意:1、收集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2、收集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3、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怎么收集证据
法律主观:
劳动仲裁由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收集: 1、可以自行保存好自己手上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员工证、工资条、社保缴费证明、相关聊天记录、公司内部相关通知等; 2、向同事收集相关证人证言; 3、向工商部门获取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4、其他与自己主张有关的证明材料。如果是劳动者无法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有关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法律客观:
《仲裁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纠纷证据如何收集
法律主观:
劳动纠纷证据的收集,主要在于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时即时保存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有证人的,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在劳动纠纷中造成了身体残疾的,可以及时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证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客观: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
劳动纠纷证据如何收集
法律分析:劳动纠纷收集证据应注意:
1.收集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2.收集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3.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仲裁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劳动仲裁需要收集证据如下: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
3、填写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仲裁收集证据需要注意事项如下:
1、如证据中涉及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如录音证据的,除需提交录音光盘外,还需提交录音的书面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中须按录音情况进行如实记载,注明录音资料中的当事人情况、录制时间等基本要素;
2、如证据中含证人证言的材料,且已通知证人到庭参加庭审的,还需向仲裁庭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出庭证人的基本情况,拟出庭作证的目的,此外还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仲裁庭的证据均为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如系部分摘录的复印件需明确说明,开庭时必须准备好原件备查;
4、涉及电子类证据,必要时可提交由相关的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法律文书或当庭进行操作演示。
综上所述,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劳动纠纷中如何收集有关劳动证据
法律分析:劳动纠纷中收集有关劳动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三)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四)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