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还能补交社保吗(签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还可以仲裁)
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还能补交社保吗
法律分析: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可以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内可通过向劳动局投诉追讨。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是国家法定的,无论你们之间签什么协议,用人单位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还能补交社保吗?
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内可追讨。可以去社保局投诉,但不是申请劳动仲裁;协议有效,但是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是国家法定的,无论你们之间签什么协议,用人单位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在我们平常的工作生活中,工作单位是会为每位员工购买社保,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的,但是有些单位并没有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费,以至于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后还有社保未交,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还能补交社保吗?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还能补交社保吗?
1、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内可追讨。可以去社保局投诉,但不是申请劳动仲裁;协议有效,但是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是国家法定的,无论你们之间签什么协议,用人单位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据悉,社保是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简称。意见规定,这五大险种用人单位都应按要求参加,并如实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不能故意降低缴费标准。
2、按照新的要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任何人有权向劳动部门投诉。如应参保人员尚与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两年内,劳动部门将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补办投保手续和补缴社会保险费;如应参保人员与该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已超过两年,劳动部门将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理由。
3、此外,若劳动者在投诉时,若该单位因破产、关闭、撤销等原因,主体已消亡,且没有法定的义务承担者的,劳动部门将同样不予受理。
二、补缴金额需劳动者签字
在法定期限内,劳动部门将劳动者的投诉进行稽核,参保单位若确未按规定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的,应主动按规定补办、补缴。其中,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应与劳动者共同核实,并经劳动者本人签字认可。
意见强调,参保单位拒检,或伪造、毁灭有关资料的,将受到严惩。若前单位没有按时为你缴纳社保金,你需要在辞职后两年内提出补交要求,延期后将无法得到劳动部门的受理。昨日,市政府出台关于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不如实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的处理意见,其中还明确规定单位若拒缴欠缴社保金,将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企业困难补缴可“按揭”
据悉,按要求,补缴的社保费本应一次性缴清,考虑到部分经营困难的参保单位实际情况,意见中也有人性化条款:对于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经与社保经办机构协商并征得同意后,可以分次按计划补缴。不过,经责令限期补缴社保费的参保单位,逾期仍不缴纳或补缴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将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以示惩罚。
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要求补交社保可以吗
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交是可以的。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要求补交社保可以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交是可以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劳动者不愿交社保后反悔怎么办
1、劳动者的自愿不缴纳社保协议是无效的。
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缴纳社保,通常会与用人单位签订不缴纳社保的协议。但是,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了不缴纳社保的合意,签订了不缴纳社保的协议,其协议也是无效的,因为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制度,双方的协议违反了法律上的强制规定,是没有效力的。
2、如果劳动者不愿缴纳社保后反悔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解决:
(1)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这时候用人单位一般会在一个月内补缴。
(2)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补缴,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我国劳动法为了督促用人单位积极履行义务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劳动者在拒绝缴纳后反悔,提出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合理期限内缴纳,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补缴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若未提出补缴,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一般是不予支持的。
因为一开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了不缴纳社保的合意,即使合意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但是劳动者以不购买保险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明显违反了诚信原则,并且对于不购买养老保险的问题,劳动者亦有一定的责任。所以,劳动者应该先提出补缴,用人单位拒绝后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交是可以的。
解除劳动合同后个人能交社保吗
解除劳动合同 后个人能交 社保 吗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仍然不会消失,你可以携带材料去社保机构办理续接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的处理方式是: 解除劳动关系 人员应凭《 养老保险 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 医疗保险 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 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应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计算缴费年限。 劳动合同 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 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单方解除即亨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 劳动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 合同订立 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 劳动关系 的法律行为。 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并没有解除,社保属于社会福利体系的中的一环,有关的保障会跟随自己的工作单位,所以自己只要进行更换就可以,但是有关的细节处理会较繁杂,但是此类问题的解决必须要自己合理的处置,如果无法解决就会导致利益损失。
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要交社保吗
法律主观: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注意,必须获得经济补偿,还有失业金补贴。 办理手续手续后,要拿到 离职证明 、社保手册、 医疗保险 缴纳单,然后,先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注册失业;才能到人社局办理社保转接,就可以自己缴纳社保费用。 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配合办理档案社保等迁移手续,有新工作单位的,可以将档案社保等转移至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一般当地人才市场会提供暂时接收的手续,可以咨询一下。入职新单位一般都会要求提供离职证明,在离职的时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协商离职(已给予N+1赔偿)并签订离职协议后,还能要求公司补交社保(社保基数低于工资)吗?
员工和单位协商离职之后,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单位是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了。因为只有单位和员工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单位才能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能要求单位补交养老保险吗
辞职后,工厂还可以要求工厂补上之前的社保。针对部分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明确规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缴,并处0.5元滞纳金。 ‰ 将从欠费之日起每天增加;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处所欠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自入职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条例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告知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具体情况,每年通知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公告本单位当年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在单位住所的显着位置,并接受员工的监督。 .用人单位代表劳动者申报的付款明细及变更,应当由劳动者签字同意,并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