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除了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
什么是合同第三方受益人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属于涉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中,由债务人向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第三人是合同受益人,他可以以自己名义直接要求债务人履行合同,如果债务人违反合同义务,受益人有权直接向债务人请求损害赔偿。
合同之间相互关系原则及第三方的含义
合同之间相互关系原则:
合同是特定当事人之间合意建立起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非合同当事人不能根据合同取得利益或承担义务。英美法和大陆法均视其为契约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第三方的含义:
第三方通常指合同关系双方的两个主体之外相对独立的,有一定公正性的第三主体,一般引入第三方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避免纠纷和欺诈。
法律上的第三方一般称为第三人,指除双方当事人之外的,在法律关系和法律诉讼关系中,与标的或者诉讼有关的第三人。
不完全列举:
法律关系是指在一对法律关系中,除了双方当事外与该法律关系有关的第三人。
比如甲乙丙三人,甲有一艘船,与乙私自达成协议将船卖给乙,且没有登记过户,后来乙开着甲卖给他的船把丙的渔船撞了。
此时丙向甲索赔时,甲不可以以船只已经卖给乙为理由,拒绝赔偿丙。因为船只没有过户,不得以出卖的理由对抗第三人丙的索赔。
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可以代替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其处理的原则是( )
【答案】:A
关于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这种情况的法律关系的特点表现为:①债权的转让在合同内有约定,但不改变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②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人不得拒绝;③对第三人履行债务原则上不能增加履行的难度和履行费用,否则增加费用部分应由合同当事人的债权人给予补偿;④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向合同当事人的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即仍由合同当事 人依据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第三人没有此项权利,他只能将违约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合同的债权人。关于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这种情况的法律关系特点表现为:①部分义务由第三人履行属于合同内的约定,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改变;②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债权人可以要求第三人履行债务,但不能强迫第三人履行债务;③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仍由合同当事人的债务方承担违约责任,即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第三人的违约责任。
合同对除了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什么约束力
合同具有相对性,对第三方基本没有什么约束力。
合同相对性原理的法律规定包括:1、合同的效力,合同仅约束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2、合同的责任,仅对合同当事人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第三人造成的违约,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3、合同的权利义务,合同仅赋予合同双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享有的权利一般不及于第三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履行的义务一般也不约束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九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
第三方与第三者的区别在哪里?
第三方(third party)和第三者(third party)在中文语境下常被混淆,但它们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
一般来说,第三方指的是与原有双方(即甲方和乙方)没有直接关系的参与者(也就是中立方),比如说一个公司雇佣了第三方法律顾问来给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而第三者则广泛定义为任何非直接相关的个人或组织。例如,在一段沟通中,除发出信息的人和收到信息的人外,其他所有未涉及其中的人都可以成为第三者 ,包括旁听、监视等。特别是在保险、合同、协议等场合中,第三者的含义最为普遍,用于表示在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个人/机构。
因此,简单地说,第三方强调的是这个参与者与主体之间的关联性质,而第三者着重的是其是否参与了某一行动。
《合同法》,什么是第三方?
第三方: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叫作第三方。第三方可以是和两个主体有联系,也可以是独立于两个主体之外
法律上的第三方
法律上的第三方一般称为第三人,指除双方当事人之外的,在法律关系和法律诉讼关系中,与标的或者诉讼有关的第三人。
法律关系:
指在一对法律关系中,除了双方当事外与该法律关系有关的第三人。 比如甲乙丙三人,甲有一艘船,与乙私自达成协议将船卖给乙,且没有登记过户,后来乙开着甲卖给他的船把丙的渔船撞了。 此时丙向甲索赔时,甲不可以以船只已经过户给乙为理由,拒绝赔偿丙。因为船只没有过户,不得以出卖的理由对抗第三人丙的索赔。
法律诉讼关系:
1、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他人之间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去,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 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到原、被告之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