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根据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1、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等等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五条 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旨在保护当事人权益,包括现场保护、报警调查、责任认定、理赔索赔和调解诉讼等步骤。当事人应遵守法律法规,配合调查,并根据责任认定进行赔偿。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可确保权益得到维护。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处理的规定。下面是一个详细的回答:
根据我所了解的相关法律法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现场保护和救助: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首先应确保现场的安全,尽量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同时,对于受伤的人员应及时进行救助和送医治疗。
2. 报警和调查:当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拨打紧急电话报警,通知交警部门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和记录。交警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并采集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当事故涉及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较大时,还需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3. 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会根据勘察和调查结果,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初步认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任等不同程度。
4. 理赔和索赔:根据责任认定结果,受害人可以向负有责任的一方或其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同时,对于自己的损失,也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5. 调解和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责任认定或赔偿金额有异议,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一般来说,调解是一种快速解决纠纷的方式,而诉讼则是一种较为正式的法律程序。
总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交通事故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当事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调查工作,并根据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赔偿和索赔。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交通事故索赔流程解析是指对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索赔的一系列程序和步骤的详细解析。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有权通过索赔来获得相应的赔偿。索赔流程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首先,受害者应该及时报案并收集证据,包括事发现场照片、医疗记录等。其次,受害者需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索赔的途径。接下来,律师将协助受害者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以争取最大的赔偿金额。最后,如果谈判无果,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通过法院解决争议。通过对交通事故索赔流程的详细解析,受害者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相应的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邻省、市(地)、县交界的国、省、县道上,以及辖区内交通流量集中的路段,设置标有管辖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及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的提示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67条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67条赔偿如下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六十条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 交通事故 ,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 ,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 律师 来进行界定。
法律客观: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第三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二、轻微交通事故怎么自行协商处理1.立即停车,各方当事人应主动出示驾驶证或其他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2.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中“事故事实”以上部分,各方签字后各持一份,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3.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在高速公路上,移至就近的服务区、应急车道内或者硬路肩上;在城市快速路上,移至就近的应急车道内或者辅路的非机动车道内;在其他道路上,移至就近的非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上,在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协商解决赔偿事宜。4.当事人对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中“赔偿协议”部分,之后共同到责任方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5.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持《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内容。
二、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三、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
(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三)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四、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五、勘查事故现场完毕后,交通警察应当清点并登记现场遗留物品,迅速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
六、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九十一条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福州交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采取行政强制措拖,请在15日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依
第二十八条 第一款:
第一项: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第二项: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第二款:
第一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
第二项: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第三项: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流程
交警队事故科处理事故一般有以下步骤。 1、受理报案。当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警队事故科报案。交警队事故科赶赴 交通事故现场 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 适用简易程序 处理的 交通事故案件 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 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2、交警队事故科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 。 交通管理部门 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3、交警队事故科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交警队事故科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 吊销驾驶证 或拘留的处罚。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规定》,交警队事故科可以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就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一般交通事故,至此会处理完毕。但对于不同意调节或调节不成功的,要进行法院裁决。 4、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当事人 不同意调解 ,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 向法院起诉 ,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