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收据应当注意哪些交强险保险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交强险收据应当注意哪些交强险保险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交强险收据应当注意哪些交强险保险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法律主观:
在购买交强险时,会直接输入电脑登记和填写保单,一般不单独开具收据,交强险保险费的计算方式是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法律客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六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交强险的保费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其减免金额是根据上一年的出现次数来确定的,即出险次数越多,则第二年保费上浮越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
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交强险的费用具体交多少要根据去年的出险情况。一般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具体A有以下情况:
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
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0%;
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30%;
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
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
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