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是怎样的)
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是怎样的)
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是怎样的)
一、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归谁
1、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人防办公室,具体情况如下:
(1)人防设施和车位的产权不属于开发商和个人,而是属于国家;
(2)人防车位不可办理产权证,不得进行买卖,但是可以进行租赁;
(3)需要人防部门的许可之后才能租赁,租赁期限不可以超过20年,到期后可以续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二、小区乱划停车位怎么办
1、小区内的停车位是属于物业管理部门管理的,可以第一时间通知物业部门,让相关人员过来处理;
2、可以找小区内的居委会来投诉这件事情,让居委会管理人员来出面解决;
3、可以找小区业主委员会投诉;
4、可以直接拨打交通管理部门的电话;
5、属于物业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物业部门。
法律主观:
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该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根据2024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