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可以通过什么法律途径解决啊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是什么?
本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总有一些人欠钱不还,甚至态度还极其不端正。面对这种情况,大家难免想问: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是什么?
对待那些冥顽不灵的欠钱“老赖”,很难说哪种方法是最有效的?
第一招:万事先协商!
先将就一个以理服人!
遇到欠钱不还,首先可以尽量心平气和地与对方友好协商,适当放宽还款条件,及时清偿。如果对方的确有困难无法及时还款,双方可以签署《还款协议》,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并约定如果对方到期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签订这样的还款协议,要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而还款协议一旦到期,债权人就可以依据协议条款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讨债时间和金钱。
第二招:欠款催收函
向对方发出欠款催收函也是一种有效解决方法。
1、有效中断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法规定,欠款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即在还款期限届满两年内,债权人没有向债务人催款,法院不再保护。但按规定,欠款催收函作为催款通知,具有中止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的,这样可以延长诉讼时效,让债权人可以灵活决定起诉时间。
2、欠款催收函表明债权人已经履行了相应告知、给予合理期限的义务:按规定,债务人逾期没有还款,债权人一般应该履行通知义务,并给予合理期限,之后债务人仍未还款,才可以起诉债务要求还款。
3、欠款催收函是一种快速、实惠的欠款催收方式:欠款催收函是很正式的欠款催收方式,如果聘请律师出具更加专业的欠款催收函,会让债务人更慎重地处理,可以有效提高还款的可能性。

第三招:诉讼
法律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已经尝试了各种方式对方仍然拒绝还钱,那么只能选择诉讼这条法律道路了。
但是提起诉讼之前,记得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或事前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对方的财产,比如账户、房产、车子等,以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保证当事人在诉讼获胜后可以及时拿回钱款财物。
不过,这一步并非必要的流程,如果无法提供对方的财产证明,或者欠款金额不高对方有明确的偿还能力,可以省去这一步。
之后就可以起诉立案了。
判决之后对方还是不还,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判决下来后,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拘留对方。
其实很多人觉得对方都没钱,你起诉根本没用,但去法院起诉大部分案件是有用的,况且真的就有人能查到对方转移了财产,所以还是要先查证!
同时起诉时还是需要了解的一点,那就是诉讼时效。因为一般情况下债权诉讼时效是三年,在通过法律诉讼可以在法律上确定你的债权,就算是找不到债务人,拖欠你多久,只要是没有偿还完,都是可以一直追讨。
那么在这些招式都使出来之前,还要做一件事,那就是给自己增加底气——证据,证据在手才好继续往下走!
欠钱有欠条怎么通过法律途径要钱
有借条要钱有三种途径:第一,直接依据借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要求还款;第二,找中间人进行调解,争取还款;第三,去法院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还款义务。
一、在有借条的情况下怎么要钱
有借条要钱有三种途径:
第一,直接依据借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要求还款;
第二,找中间人进行调解,争取还款;
第三,去法院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还款义务。
起诉时避免欠款人转移财产,可以在立案后尽快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或者调解,调解是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判决胜诉后欠款人仍不偿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仅凭借条起诉会得到支持吗
只有一张欠条。无其他相关证据,法院很难认同。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要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不能仅凭一张借条就认定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
出借人要证明民间借贷合合同成立与生效,除了提供借条这一直接证据之外,还要证明其确已支付了借款。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