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需要哪些资料(设立办公室需要哪些资料和程序)
分公司办理注册需要哪些资料?需要注意什么?
办理分公司 须提交以下资料: 1、母 公司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 分公司设立 登记申请书 》(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委托代理人 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母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母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国地税副本复印件、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末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 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房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 公司的经营范围 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 设立分公司 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以上各项末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分公司也要交税。
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资料的
法律分析:分公司设立所需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注册:公司业务发展要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据曼德企服了解,有不少企业随着业务的发展扩大开始有开分公司的需求,可是关于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交什么资料,你清楚吗?
分公司之所以被成为分公司,是说它属于某个总公司,它是这个总公司旗下的一个分支,所以注册分公司必不能少的,就是总公司章程以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次,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也需要提供总公司盖章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决定。不仅如此,财务负责人身份、联络员身份证身份复印件、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委托代理人委托书,也需要加盖公司的公章。
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供分公司地址相关的材料:总公司和房东签署的租赁合同;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是企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房产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暂时没有房产证的则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竣工验收证明。
最后,只需要提供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就可以啦!祝各位老板事业顺利,有问题找曼德企服!
注册分公司需要总公司哪些资料
分公司办理、提供材料清单: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复印件
3、由公司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5、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2份(注:经营场所原用途是住宅的必须出具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意见书或所在辖区居委会同意的意见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办理完全部手续:10个工作日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办理完毕清单:
1、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
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公章、财务专用章及负责人私章
注册分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
分公司注册资金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名称核准
只需在总公司的名称之后加上分公司的名称即可,通常可表述为:
①总公司名称+地域+分公司(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②总公司名称+第一分公司等(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分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不得超越总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注册地址
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楼进行注册。
分公司财务核算
同一地区分公司成立后,会计核算方式一般由税务机关核定为非独立核算,不具备开局发票资格。外地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并可申请增值税资格。
分公司民事责任承担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并且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外资分公司审批
外资分公司不需由各区外经委审批,直接到注册地所属工商局进行登记(特殊行业除外)。
推荐阅读:
注册香港分公司
香港分公司注册较为简单,管理也很方面,如若需要,可选择注册香港分公司。
注册条件:
已经注册了香港有限公司,就可以申请分公司。分公司无需查名,只需提供行业性质,分公司名称可用:分行、中心、某某公司、集团等结尾。
形式:
有限公司开设的分公司在名字上是不能用有限公司结尾,但仍是有限责任的公司。分公司的拥有权是总公司。法例规定如营业名称或营业地点与总公司有别,便要申请分公司商业证记证及在周年申报表申报。
流程:
签署协议—》交付全款—》签署文件—》正式成立—》4个工作日完成。
获得资料:
申请香港分行后可获得的资料:税务局商业登记;公司原子印章、签字章及钢印各一枚。
注册费用及年费:
每间分行的注册费用是2200元人民币,以后年审费用,1200元人民币,我们提供地址和政府报税服务;如有商务活动,可选择我们的商务套餐服务。
税务:
香港没有营业税。分公司业务是归纳总公司以整体一并计算,纳税是按公司纯利润计算的利得税16.5%;每年申报一次。公司不盈利不交税。进出口货品免税,烟酒、化装品除外;如可证明公司盈利源于海外,这些利润不须缴利得税。
支付方式:
申办之前一次性付清。分公司
分公司注册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根据实际情况,注册分公司需要的资料:总公司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总公司复印件盖公章 (5份)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果都是在本地的话。需要以下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总公司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产权证复印件如出租方为公司的加盖骑缝章;如出租方为个人的加盖骑缝签字总公司章程必须到总公司所在地工商局打印出来并由工商局盖章,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注册分公司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四十八条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