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知情权的法律规定(公民知情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知情权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知情权是指公民知悉、获取政府信息及人民关注的事情进展情况的权利。为保证公民的知情权,我国各级政府都有自己的信息公开平台。我国宪法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公民拥有知情权,但宪法中的人民主权原则及公民拥有的政治权利自由是知情权制度制定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知情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主观:
知情权是指知道和获取信息的自由和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道和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的知情权只是指知道和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和权利。随着知情权扩展的不断扩大,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知情权的法律依据
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嫌蚂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
知情权的范围
关于知情权的范围,我国学者的分歧较大,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1、“五权说”,认为知情权包括知政权、社会知情权、对个人信息了解权、法人的知情权和法定知情权(指司法机关享有的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权利);
2、“三权说”,认为知情权包括知政权、迹陆社会知情权和个人信息知情权,因为法人知情权在本质上是经济利益,而不是感情利益,其与公民的知情权在性质上有较大的差别,不宜归入同类,而法定知情权则属国家行政权力、司法权力的体现,是权力而不是权利,也不宜归入知情权;
3、“二权说”,认为知情权包括知政权和社会知情权,个人信息知情权不是知情权的内容,个人知情权应属于隐私权的隐私知悉权能。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1、?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2、?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3、?帮工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4、?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6、?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7、?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8、?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9、?建筑物等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10、?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1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12、?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侵权行为有哪些分类
1、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按侵害对象分
2、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
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
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
4、按行为性质分
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法律依据】
《侵权芹州埋责任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一条
【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利范围】身体权、名称权、人身自由权、性自主权、信用权、知情权、配偶权、亲权、亲属权、债权,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人身、财产权利。
公民知情权在法律第几条规定
知情权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而狭义的知情权仅指公法领域内的一项政治权利,故现在的知情权概念一般是指广义的知情权。
所谓知情权,简单而言就是人民群众有权利知道其应该知道的事情。《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知情权又称获知权、知晓权、知悉权、知的权利等。是指公民获取有关社会公共领域信息以及与本人相关信息的权利,具体可包括政治知情权、司法知情权、社会知情权和个人信息知情权。在新闻传播领域,特指受众通过媒介获取上述信息特别是公共生活信息的权利。随着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知情权对于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意义日益凸显,而新闻媒介作为职业化、专门性的大众信息传媒,有权利更有责任及义务保障和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开拓公共信息资源。从这个意义上说,知情权是现代媒介的核心问题,也是新闻传播学所要研究的核心课题之一。
扩展资料: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集体成员有权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处理公民隐私权和公众知情权的例子
法律主观:
公民的知情权,又称为知的权利,知悉权、了解权。即公民对于国家的重要决策、政府的重要事务以及社会上当前发生的与普遍公民权利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件,有了解和知悉的权利。知情权是监督公共权力的有效手段,是保护公民自身利益的需要,是消除谣言,稳定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赋予权利人对私人生活的控制权,这种控制权包括防御他人窃取个人隐私与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及公开范围的决定权。隐私权的常见类型包括个人生活自由权、情报秘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个人隐私利用权。,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所以说,不管是谁他想让你知道的事情就会告诉你,千万不要做出窥探别人隐私的事情。虽然说你们是很好的朋友,但如果那件事是别人的隐私,他就可以选择不告诉你。同时,关于对方的事情,对方也有所知情权,不要打着为对方好的名义随意隐瞒。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公众知情权的规定
法律主观:
知情权是指知道和获取信息的自由和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道和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的知情权只是指知道和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和权利。随着知情权扩展的不断扩大,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
宪法公民的知情权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主观:
宪法没有对公民知情权做出规定,只对公民以下权利做了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与人格权;监督权;社会经济权利;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保护权;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法律客观:
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