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签完租赁合同一定要去备案吗
法律主观:
一、 租赁合同 要备案吗
租赁合同备案情况可分为俩种:
(一) 经营用房,对于该种房屋,签订、变更、终止 房屋租赁 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 30 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住宅用房,对于住宅用房,虽然暂可不必备案,但是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可能发生出租人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的,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
二、 租赁合同拖欠租金怎么办
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该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三、 租赁合同可以口头签订吗
民事法律行为 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但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综上所述,对于经营用房,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 30 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也最好进行登记备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合租房屋租赁需要在房管局备案吗?房屋租赁备案需要哪些手续
如今有很多的人们,为了省去房租,会选择在外务工的时候与他人合租房屋,而合租房屋的话要注意的事情是相对比较多的,尤其是租赁房屋的安全问题要谨慎的考虑一下,那么合租房屋租赁需要在房管局备案吗?房屋租赁备案需要哪些手续?针对这些问题,下面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合租房屋租赁需要在房管局备案吗?
是的,房屋租赁需要向房产局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2010年12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根据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房屋租赁备案需要哪些手续?
1、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办理登记备案。
2、出租人提交的材料: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3、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4、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办理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是必须的吗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备案
、备案必要性: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
第二、规避风险: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第三、在准备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应该带的材料有哪些?房屋租赁登记书面申请表、房屋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明、出租人、承租人的身份证件、房屋租赁书面合同、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租赁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具体流程:窗口收件、受理、收费;经办人现场勘查、审核、审批制证、发证一般情况办下来房屋租赁合同所需要的费用包括:住宅登记费:100元/套;非住宅:500平米以下150元/件;500平米以上200元/件;一般在十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下来。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备案吗?房屋租赁备案需要交多少税
第一、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备案吗
1、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
3、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第二、房屋租赁备案需要交纳的税款
在进行房屋租赁备案交税的时候带上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承租方的租赁合同,经办人的身份证,到你所在地的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营业税:5%税率计征;城建税:7%税率计征;费附加:按营业税额依3%,印花税:按租赁收入千分之一贴花;房产税:按租赁收入依12%的税率计征;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依单位等级税额计算,“单位等级税额”是根据土地坐落的地点,由地税局事前确定的:从全国来看,“单位等级税额”如下:
城市的税务/0.9元至30元不等;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个人所得税:地税有可能按核定征收的办法计征,从全国来看,其附征率在1%-5%之间,普遍在2%-2.5%之间以上加起来,可能到了租金的20%了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备案吗?
很多租房族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都应当向有关机关备案。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具体如下:
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对住宅用房来说,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
房屋租赁税率
1、个人出租非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个人房屋租赁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
2、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k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k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个人房屋租赁税率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3、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营业税。房屋租赁税率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800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5、城建税。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比率缴纳。前面已提到,房屋租赁税率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分为7%、5%、1%。
租房一定要办理租赁备案吗
房屋租赁合同不是必须要备案的。
当事人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备案登记吗
法律分析:不是所有的房屋租赁合同都需要登记备案,需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是经营性用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在30日内持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如果是住宅用房,可以暂时不登记,但为了切实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进行登记和备案。总体来说,办理登记备案是较为好的方法。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备案吗
房屋租赁合同并非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分情况考虑。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不能出租的房子有哪些
1、没有《屋所有权证》的。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一种可能是房屋权属不清,如果产生争议,会殃及承租人;另一种是即使房屋权属清楚,但承租人无从了解出租房屋者是不是房屋所有权人,有无出租房屋的权利。
2、被司法、行政机关查封的房屋,或是行使房地产权利时受到一定限制的房屋。这类房屋,有的是有权属纠纷的,有的是因房屋所有人负债甚至有违法行为的,因而这类房屋有可能被司法机关判归他人所有,也有可能被拍卖。还有一些房屋在行使权利时受到一定限制,如已经抵押的房屋,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才能出租,否则,租赁行为是不合法的。
3、共有房屋未经共有人同意。共有房屋权利应当共同地行使权利和义务,没有共有人同意,就不能订立有效、合法的租赁合同。
4、违法建设的房屋。违法建设的房屋无法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对于影响城市规划、市容或他人的违法建设,还将被责令拆除。违法建设的房屋对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也没有保障。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办理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不但可以杜绝以上几类房屋出租,而且在办理备案登记时,必须填写建设部监制统一的规范文本,对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比较明确,可以使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障,避免或减少日后可能出现的争议。
房屋出租需要备案吗
法律主观:
房屋出租必须向 房产管理部门 登记备案,办理备案时应当携带所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双方身份证、 房屋所有权证 书。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 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 委托他人办理 租赁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 权利和义务 ,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法律客观: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房屋租赁合同不是必须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主要是为了加强管理,同时让大家知道该房屋已经租出去了。
法律分析
租赁双方应在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持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①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②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③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④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