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假烟需要什么证据(举报假烟需要什么证据电话)
举报假烟需要什么证据报错要负责吗?
法律分析:举报假烟,消费者需要详细说明出售卷烟店铺的地址和店名,这些证据以便于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调查。如果报错也是要负责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国家是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举报假烟需要什么证据?
只要是能够证明假烟是从商家那里售出都可作为证据,具体有:买到的假烟商品,买烟时商家出具的发票或购物小票,支付的交易记录,商家的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商家销售时假烟的位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举报卖假烟要什么证据
举报假烟,消费者需要详细说明出售卷烟店铺的地址和店名,以便于执法人员进行调查。
举报假烟需要的证据如下:
1、消费者需要详细说明出售卷烟店铺的地址和店名,以便于执法人员进行调查;
2、专卖局法规处的假烟质检结果。消费者可将买到的假烟送到烟草专卖局法规处进行质检,经烟草专卖局的鉴定是假烟的话,法规处的质检小组就会联系专卖处,专卖处就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销售假烟需要根据具体数额确定处罚:
1、当行为人故意制造、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的制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4、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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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举报假烟需要的证据有烟草专卖局认定是假烟的书面凭证。此时经营者会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对检举烟草专卖违法案件的有功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举报假烟需要什么证据
举报假烟需要视频、证人证言一类的证据。报错要负责的。一般来说,买到假烟的消费者与卷烟零售商交涉时,会遇到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零售商承认假烟是其所售。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跟零售商进行协商。如果零售商非常干脆地给予赔偿,那么这个零售商就有售假的嫌疑。消费者在获得赔偿后,应拨打“12313”烟草专卖品市场监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第二,在明确卷烟出售店铺的前提下,零售商与消费者在卷烟真假上产生了分歧。
这时,消费者可带着卷烟到济南市烟草专卖局法规处(质检小组)进行真假鉴定,质检部门会为消费者提供免费鉴定服务。
第三,消费者与零售商发生争议,零售商不承认消费者拿的卷烟是其所售,消费者也拿不出充足证据证明卷烟是这个零售商出售的,双方协商不成。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将卷烟送到济南市烟草专卖局法规处(质检小组),如果经鉴定是假烟,法规处(质检小组)会联系专卖处,由后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消费者需要详细说明出售卷烟店铺的地址和店名,以便于执法人员进行调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