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带走全部嫁妆(离婚女方嫁妆钱怎么判)
登记前办婚礼,用彩礼钱买嫁妆,离婚女方可以带走全部嫁妆吗
法律分析:彩礼、嫁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彩礼、嫁妆是婚前获得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受赠一方可以带走;如果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的时候女方的嫁妆是不是要带走
离婚的时候女方的嫁妆可以带走,嫁妆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有以下情况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何看待离婚后女方把陪嫁物品全部拿回的行为?
离婚之后女方把自己陪嫁物品全部都拿回,要冷静地看待。毕竟陪嫁品是属于娘家给的东西,付出了几年的青春,没有任何回报,把这些东西拿回来,心里也会得到一些平衡。有一些男方十分小气,看到女方把东西拿回去之后,还刻意进行咒骂。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毕竟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拿着也没用处。男方在离婚之后,故意拍摄了离婚后房间内的视频。有的女方比较厉害,竟然把家里的牙膏都带走,那么让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后女方把陪嫁物品全部拿回
大部分的女人在结婚之后,都一心一意的想和对方在一起,经过了一些纠纷,两人只好离婚。大部分的离婚之后,就要回到娘家或者是在自己的新房子里面去进行居住,拿走自己的东西属于正常,把自己陪嫁物品全部都拿回。这样的女人比较理智,没有为了爱情而冲昏头脑,这对于男人来说很难做到。毕竟爱过了一场,也不愿意算的太清楚。
二,如何看待这一行为?
这一行为属于斩乱麻的方式,可以令人理解,离婚了,两人就是陌生人。男人幻想着离婚之后还能和前妻当朋友,这是不可能的,离婚之后各自安好也是一种假话,大家过得怎么样,都和对方没有任何关系。就算有小孩,离婚之后,两个人都会有各自新的旅程。从拿回陪嫁品的这一行为也可以看出,女方完全不想和男方有任何的瓜葛和经济纠纷,这样对双方比较好,代表了再也不会回头。成年人的世界比较复杂,当对方做了某一个决定,也不要多加干涉。
总之,这样的行为并不会被人唾弃,反而让人觉得洒脱。希望每个人离婚之后都能够重新开始,不要再互相折磨。
我和老公要离婚了,但是我想拿走所有的嫁妆,这样是不是可以,法律上有什么说法吗?
可以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3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则为夫妻双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夫妻特有的财产。嫁妆虽然是女方为婚后的家庭生活所准备的,但它是女方在婚前用自已积攒的钱或父母亲友赠与的钱物所筹备,因此嫁妆是女方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