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需要二次开庭(什么情况下需要二次开庭呢)
什么情况下二审能开庭
二审一般都是不开庭审理的,只有当出现了法律中规定的特定情节时才会开庭审理。
第二审程序由当事人上诉而引起的。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将副本在5日内送达被上诉人,由此时间可推算对方是否上诉,当然也可以询问一下承办法官,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并非同一天收到判决书。
如果收到上诉状,被上诉人有15天答辩期,二审答辩较一审重要,因为一审要开庭审理,当庭可以详尽发表意见,而二审由开庭审和书面审,若不交答辩状,而法院又决定书面审,则发表意见的机会就少。所以,应重视写好二审答辩状。
现行民诉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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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一审第二次开庭
法律主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 检察院抗诉 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 不开庭审理 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2、若被告一审因 故意杀人罪 被判死刑,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采取问讯式审理方式进行。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一审二次开庭的条件
一审二次开庭的条件如下:
1、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不是在一个地方的话,就属于异地起诉,在异地起诉的情况下,应当向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状。这是起诉的地点问题,具体的起诉流程如下:
2、如果想要对于他人进行起诉的话,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诉状就是自己起诉的理由和具体的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是对于欠款的起诉的话,就要把双方有欠款时的协议或者是合同同时交给法院。法院会对于诉状进行审查,如果审查符合条件的话,就可以进行受理,并且办理立案审查的手续。
3、不过,在很多情况之下,事情并没有严重到必须要开庭审理的地步,那么这个时候法院就要驳回申请,驳回申请之后,需要在收到诉状的七天之内,向诉状的发出者返还并且说明不予受理的情况,但是一般情况下是会立案的。
4、当法院受理了一个案件之后,就可以着手准备了,这叫做庭前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法院提前向原告与被告送达开庭的传票,以及相应的通知书,也就是传唤双方当事人做好准备。双方当事人应当到达同一个城市,并且如果需要有答辩的部分的话,要准备好答辩状,做好开庭的相应准备,包括准备好各种证据等等。
5、在做好准备之后,对于欠款的案子就可以开庭了。在法律上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调查,辩论或者是调解等等,在欠款的案件当中,要根据欠款当时所签订的情况以及具体的协议来作出判断,包括被告的所作所为是否违反了合同上的约定等等。如果在庭上可以判决的话,就可以由法官进行判决,如果不需要判决的话就可以由主管部门和人员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的话,也就是解决了此次的欠款案件。
6、通常来讲,异地欠款的主要注重的点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必须是被告一方所在的法院,其他的程序和普通的欠款案件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在一审之后,如果不服判决的话,当然还可以提起上诉来进行二次审理。
综上所述,如果异地欠款祥向法院起诉的话,应当注意的问题,以及具体的起诉流程是什么样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审二次开庭什么情况?
法律分析:法院依据职权或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认为案件还有未查清的事实,可以在第一次庭审闭庭后,决定是否再恢复庭审,即二次、或更多次庭审,直到案件事实查清。
二次庭审不同于依审判监督条件下的再审程序,也不同于上诉后的开庭审理。二次庭审应当理解为同一审判庭在同一审判程序中的多次开放。《民诉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再次开庭是什么原因
法律分析: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案件审理的进度,以及其他因素来确定开庭次数。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更准确的查清事实,做出公证合理的审判。因为在第一 次庭审中可能会出现证据过多,证人过多或者案情比较疑难复杂,第二次开庭就是为了查清事实,做出公证合理的审判。
在法院诉讼中,经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如果承办法官认为第一次开庭没有能完全查清案件情况、或认为有些证据和事实需要进一 步核实调查的、或出现了新的证据需要双方质证等情况,都可以决定进行第二次开庭,甚至第三次开庭,只要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都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