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自()起开始实施)
最新医师法增加执业范围
最新医师法增加执业范围如下:
1、特殊情况医师多点执业可不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医师在二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鼓励中西医互学,且医师可增加执业范围。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可以在医疗机构中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者其他临床科室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西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西医药/中医药技术方法。
不办理相关变更注册手续情况如下:
1、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对口支援、会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慈善或者其他公益性医疗、义诊;
2、承担国家任务或者参加政府组织的重要活动等;
3、在医疗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中执业。
综上所述,且医师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可以增加执业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申请人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除有本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准予注册,将注册信息录入国家信息平台,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
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
医师法规定给医师予以表彰或奖励的情形包括
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的;
2、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对疾病防控做出显著贡献的;
3、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以及国防动员需求时,在预防预警、救死扶伤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4、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的;
5、在推动健康中国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的;
6、在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
3、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
4、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综上所述,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以及国防动员需求时,在预防预警、救死扶伤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四十八条
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一)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
(二)在医学研究、教育中开拓创新,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做出显著贡献;
(三)遇有突发事件时,在预防预警、救死扶伤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四)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努力工作;
(五)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促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国医师法哪一年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于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8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公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是为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有效法律保障而制定的法律,于2021年8月2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2年3月1日施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按照有关规范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二)获取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三)获得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执业基本条件和职业防护装备;
(四)从事医学教育、研究、学术交流;
(五)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六)对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三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树立敬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救治患者,执行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措施;
(二)遵循临床诊疗指南,遵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医学伦理规范等;
(三)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依法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医学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五)宣传推广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对患者及公众进行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自什么时候起开始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自2008年6月1日起开始实行。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1、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参加医学专业工作实践满一年;
2、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二年。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
1、死亡;
2、受刑事处罚;
3、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4、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
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应当办理注销手续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条
医师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规范,提高执业水平,履行防病治病、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医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中国医师法内容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主要规定了医师的执业规则、考核和培训、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三十一条 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
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所称医师是指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所称医师是指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的专业医务人员,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医师,是指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关于医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三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树立敬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救治患者,执行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措施。
(二)遵循临床诊疗指南,遵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医学伦理规范等。
(三)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依法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医学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五)宣传推广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对患者及公众进行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中医执业医师法最新规定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由至少二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及相应的资格证书。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的中医药专业组织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
法律名称由“执业医师法”改为“医师法”。《医师法》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下称医师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下称执业医师法)同时废止。
2022年乡村医生新政策?1、推进分级诊疗,85%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卫生计生工作要点指出要在在85%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以慢性病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推广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加强与医保政策衔接;2、实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3、推进按病种付费,同一通用名药物同一报销标准近日,加快推进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4、从三甲医院开始试点去编制除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外,公立医院的编制也将被改革;5、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政策,解决养老问题将继续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引导,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综上所述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由至少二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及相应的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医师,是指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